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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0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60390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
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55,319,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9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9,276,659.64 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关于确认并支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5.50 万元,作为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2 年在 256,000.00 万元范围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
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翼飞、杨庆华、陈德清、张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担保额度 300,000.00
万元,授权期间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同意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订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协议的议案》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非
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审批和签署与之相关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文件,授权期间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新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

  (2)单笔授信额度不高于 20 亿元;

  (3)向单个金融机构申请取得授信额度不高于 20 亿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21 年 1 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
(财会〔2021〕1 号),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
同的会计处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同意公司根据《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
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同意公司根据上述准则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听取《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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