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1)启明创富投资有限公司(QimingFortune
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启明创富”)持有公司股份
8,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4%。(2)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创智”)持有公司股份2,64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3)启明亚洲投资有限公司(QimingAsia
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启明亚洲”)持有公司股份1,768,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启明创富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66,7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2.00%。(2)启明创智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33,3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3)启明亚洲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1,033,3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启明创富、启明亚洲、启明创智一起发来的《关于减持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启明创智 5%以下股东 2,648,750 2.56% IPO前取得:2,648,750股
启明亚洲 5%以下股东 1,768,825 1.71% IPO前取得:1,768,825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启明创富 8,200,000 7.94% 启明创富追溯至最终普通
合伙人为Qiming
CorporateGPII,Ltd,其
自然人股东之一为邝子平。
2016年6月6日前,启明创
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为邝子平。启明亚洲追
溯至最终普通合伙人为
QimingCorporateGPIII,
Ltd.,其自然人股东之一为
邝子平。此外,JPGan和
GaryRieschel同时为
QimingCorporateGPII,
Ltd.和QimingCorporate
GPIII,Ltd.的股东
启明创智 2,648,750 2.56% 同上
启明亚洲 1,768,825 1.71% 同上
合计 12,617,575 12.21%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启明创富 800,000 0.77% 2018/5/8~ 30.08-36.06 2018年4月14
2018/11/2 日
启明创智 400,000 0.39% 2018/5/8~ 30.08-36.06 2018年4月14
2018/11/2 日
启明亚洲 400,000 0.39% 2018/5/8~ 30.08-36.06 2018年4月14
2018/11/2 日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因
源
启明创富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8/12/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基金出资
持,不超过: 人资金需
2,066,720股 2% 2,066,720股 2019/6/7 格 得 求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66,720股
启明创智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8/12/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基金出资
持,不超过: 人资金需
1,033,360股 1% 1,033,360股 2019/6/7 格 得 求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33,360股
启明亚洲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8/12/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基金出资
持,不超过: 人资金需
1,033,360股 1% 1,033,360股 2019/6/7 格 得 求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33,360股
说明:1、启明创富、启明创智、启明亚洲为一致行动人,计算减持比例时,
其持股合并计算。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2%,即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2、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2018年12月
10日至2019年6月7日之间进行;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股份时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5月17日之间进行;采用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