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1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61 元(含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
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1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57,978,686.3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1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确定。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8,450,811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
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3,896,900 股后应分配股数共 484,553,911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8,640,580.57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11%。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