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3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于2018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以自由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价格。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2、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0元/每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如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作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标的股份。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12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2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二)2019年11月5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376,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回购最高价格8.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6.5元/股,回购均价7.1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9,991,121.23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股份 255,389,026 58.12 216,000,000 49.16
无限售股份 184,000,000 41.88 223,389,026 50.8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8,376,704 1.91
股份总数 439,389,026 100 439,389,026 100
注:有限售股份本次回购前后减少是由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限售股份于2019年9月3日解禁为无限售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376,704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完成。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本次回购股份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则对应未授出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