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的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和廊坊中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2〕20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目 录
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4
二、评估目的 ......11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1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5
五、评估基准日 ......15
六、评估依据 ......16
七、评估方法 ......1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8
九、评估假设 ......29
十、评估结论 ......3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2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5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36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审计报告 ......37
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76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79
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84
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87
六、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 ......88
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89
八、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 ......90
九、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91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 ......93
收益法评估结果汇总表......182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的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和廊坊中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2〕20 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百冠公司)和廊坊中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佳智能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永创智能公司拟收购廊坊百冠公司和中佳智能公司的部分股权,为此需要对廊坊百冠公司和中佳智能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廊坊百冠公司和中佳智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廊坊百冠公司和中佳智能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廊坊百冠公司和中佳智能公司申报的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2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模拟合并报表反映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
债。按照上述模拟的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股
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63,018,713.82 元、283,603,321.72元和79,415,392.10元。
另外,廊坊百冠公司和中佳智能公司将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列入评估范围,包括 20 项专利权和 39 项软件著作权。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作为廊坊百冠公司和中佳智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廊坊百冠公司和中佳智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236,458,1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亿叁仟陆佰肆拾伍万捌仟壹佰元整),与账面价值 79,415,392.10 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相比,评估增值157,042,707.90 元,增值率为 197.75%。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永创智能公司拟收购廊坊百冠公司和中佳智能公司股权之经济
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起
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的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和廊坊中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2〕20 号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和廊坊
中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 名称: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公司)
2. 住所:浙江省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九路 1 号
3. 法定代表人:罗邦毅
4. 注册资本:肆亿叁仟玖佰叁拾捌万玖仟零贰拾陆元
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4143864U
7. 登记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8. 经营范围:包装机械及其零配件、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精密仪器、非金属制品模具、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计算机软件、自动化信息系
统的研发、设计、制作及工程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包装机械的维护、修理,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废旧打包带、塑料颗粒的回收(限企业内经营,废旧金属除外),从事进出口业务。
(二)被评估单位之一概况
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 名称: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百冠公司)
2. 住所:廊坊开发区全兴路 27 号
3. 法定代表人:杜振清
4. 注册资本:伍仟壹佰贰拾捌万贰仟元整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673242098B
7. 登记机关: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8. 经营范围:包装机械设计、制造、安装;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业务;销售包装机械配套及附属设备、电器机械设备、钢材、建材。
二) 企业历史沿革
廊坊百冠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16 日,由原廊坊包装设备制造总公司整体改
制设立,初始注册资本 328.20 万元,成立时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杜振清 55.80 17.00%
陆佩忠 23.00 7.01%
孔凡岑 23.00 7.01%
陈向党 23.00 7.01%
张文革 23.00 7.01%
张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