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下,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永创智能投资者的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大不利影响。
十三、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回购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回购业务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法》、《回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公司已就本次回购履行了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十六、备查文件
1、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