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2-017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事实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447,848.24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93,158,741.60 元。
为更好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0,473,84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618,953.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5.42%。
(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对关于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