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72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319.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1,811.8286万股的1.0028%;其中首次授予264.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1,811.8286万股的0.8321%,预留54.30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1,811.8286万股的0.1707%,预留部
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021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8号;主营业务为木质家具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家具零售;家具安装;家具设计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二)近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资产合计 1,572,031,609.99 1,161,475,464.54 554,712,167.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158,668,082.05 947,958,219.68 380,562,310.28
营业收入 1,433,028,172.15 1,081,982,094.17 901,027,875.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265,362.37 162,439,675.10 141,326,697.11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
241,119,057.03 153,197,428.80 138,772,902.57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58 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
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 23.04 19.02 42.16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构成,分别是:沈汉标、周懿、郭黎明、端木梓
榕、李新航。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宋华军、李泽丽、顾祥。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3人,分别是:周懿、林昌胜、邓涛。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19.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1,811.8286万股的1.0028%;其中首次授予264.70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1,811.8286万股的0.8321%,
预留 54.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1,811.8286
万股的0.170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0219%。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股 961.50 万股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642.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2%。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或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76人,包括:
1、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2、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未参与除本公司激励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股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95人) 205.50 64.4201% 0.646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1人) 59.20 18.5580% 0.1861%
预留 54.30 17.0219% 0.1707%
合计 319.00 100.0000% 1.0028%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预留部分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授予。届时须
确定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并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4.2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
对象可以每股14.2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6.71元的50%,为每股13.36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8.51元的50%,为每股14.26元。
(三)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七、限售期安排
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
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