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32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17年7月13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52.50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15元/股
2017年5月10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17年7月13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5月10日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股份数(万股) 占本次授予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1 那崇奇 核心管理人员 7.50 14.29% 0.025%
2 刘科特 核心管理人员 7.50 14.29% 0.025%
3 肖凌云 核心管理人员 7.50 14.29% 0.025%
4 刘金泉 核心管理人员 7.50 14.29% 0.025%
5 宋华军 核心管理人员 4.50 8.57% 0.015%
6 金超强 核心管理人员 4.50 8.57% 0.015%
7 王亮 核心管理人员 4.50 8.57% 0.015%
8 方真 核心管理人员 4.50 8.57% 0.015%
9 张鼎宏 核心管理人员 4.50 8.57% 0.015%
小 计 52.50 100.00% 0.175%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15元/股
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调整说明
关于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其中1名激励对象何炜明先
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及对董事会的授权,激励对象何炜明先生在授予过程中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程序,董事会决定对上述7.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做授予。公司本次实际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5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或用于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事宜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解锁条件
解锁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才能解锁。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28%;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7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66%;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5%,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12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进行并购交易,则标的公司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不计入当年及今后解锁业绩指标的计算。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9 0.8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3日出具了《广
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7031240016号),
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认为: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那崇奇等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款项合计人民币9,528,75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525,000.00
元,其余人民币9,003,750.00元作为资本公积。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299,9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99,900,000.00元。截
至2017年6月3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00,425,0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00,425,000.00元。
四、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5,000 股,于
2017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9,900,000股增加至300,425,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沈汉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28%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沈汉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2.20%的股份;本次授予前,实际控制人沈汉标先生和王妙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9.21%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沈汉标先生和王妙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9.08%的股份。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0,896,000 525,000 211,421,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9,0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