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45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16年6月20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9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4.00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16年5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周懿 总经理 294 45.23% 1.00%
林昌胜 副总经理 70 10.77% 0.24%
邓涛 财务总监 35 5.38% 0.1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91 29.38% 0.65%
(业务)骨干(9人)
合计 590 90.77% 2.01%
3、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4.00元。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2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0万股。
5、调整说明
(1)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
2016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94,000,000股为基数,向截至2016年5月1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980,000.00元。根据《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发生“派息”进行的调整如下:
P=P0-V=14.17元-0.17元=14.00元,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4.17元/股调整为14.00元/股。
(2)关于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由于原激励对象蒋乾乾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70万股限制性股票,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象由13人调整为1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660万股调整为590万股。
具体内容参见2016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7)。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次解锁 4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6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
第一个解锁期 增长率不低于28%;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7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营业收入
第二个解锁期 增长率不低于66%;
以2015年为基数,公司201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5%,营业收入
第三个解锁期 增长率不低于12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进行并购交易,则标的公司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不计入当年及今后解锁业绩指标的计算。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9 0.8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26日出具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广会验字[2016]G1603025001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6年5月2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认为:截至2016年5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周懿等1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款项合计人民币82,60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5,900,000.00元,其余人民币76,700,0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0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94,000,000.00元。截至2016年5月2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99,90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99,90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00,000股,于2016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400万股增加至29,990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沈汉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12%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沈汉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28%的股份;本次授予前,实际控制人沈汉标先生和王妙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0.60%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沈汉标先生和王妙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9.21%的股份。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6,766,000 5,900,000 212,666,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7,234,000 0 87,234,000
总计 294,000,000 5,900,000 299,90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18日,在2016年-2019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2,220.15万元,则2016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成本 2016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