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 万元。
●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一致同意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