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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96 沪市 寿仙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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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96:寿仙谷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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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4.1 亿元(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1亿元额度)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0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公开
发行 3,49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332.30 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16.3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 5 月 4 日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1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658号文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人民币,共 3,600,000 张,期限为 6 年。扣除公司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所支付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155,660.3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574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入  截至 2020 年 6月
                                        额                      22 日累计投入

 1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    22,426.98      21,750.00            0.00
      设项目(基本建设)

 2    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    14,483.29      13,165.57            0.00
      设项目(生产线建设)

            合 计                  36,910.27      34,915.57            0.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决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以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8,000,000.00 元。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1 亿元(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1 亿元额度)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4.1 亿元(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1 亿元额度)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4.1 亿元(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1 亿元额度)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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