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 Co., Ltd.
(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1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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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
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3,49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495.00万
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1,747.5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价格: 【 】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 【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年【】月【】日
股份流
通限制
及股东
对所持
股份自
愿锁定
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寿仙谷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所
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还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孙树林、汉鼎宇佑、润铭投资、恒晋投资、力鼎投资、钟山天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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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盛投资、谢华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
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李建淼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
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孙科、郑化先、徐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股份锁
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
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
5、公司监事徐子贵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
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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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国芳、宋泳泓、王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股份锁
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
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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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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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
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寿仙谷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
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
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实
际控制人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还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孙树林、汉鼎宇佑、润铭投资、恒晋投资、力鼎投资、钟山天
翊、赛盛投资、谢华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
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3、公司股东李建淼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
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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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孙科、郑化先、徐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
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
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
守上述承诺。
5、公司监事徐子贵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
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发生职务变更、
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国芳、宋泳泓、王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股份锁
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
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