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7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武岳峰”)持有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9,5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88%;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武岳峰亦合”)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98%。
上海武岳峰及北京武岳峰亦合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形成一致行动
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8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86%。上述股份全
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2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不含公告日)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上海武岳峰
及北京武岳峰亦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994,700 股,即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8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武岳 峰集成 电 路股权投
5%以下股东 19,585,000 4.6988% IPO 前取得:19,585,000 股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武岳 峰亦合 高 科技产业
5%以下股东 2,250,000 0.5398% IPO 前取得:2,250,000 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 路股权投资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19,585,000 4.698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
第一组 北京武岳峰亦合高 科技产业投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2,250,000 0.5398%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
合计 21,835,000 5.2386%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份来源
区间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8/30
不 超 过 : 不超过: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为实现股东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持,不超过: ~
892,200 股 0.2141% 价格 的股份 良好回报
限合伙) 2022/2/26
892,200 股
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8/30
不 超 过 : 不超过: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为实现股东
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持,不超过: ~
102,500 股 0.0246% 价格 的股份 良好回报
(有限合伙) 2022/2/26
102,5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根据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武岳峰承诺如下:
(1)自瑞芯微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公司/合伙企业无减持瑞芯微股票意向;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合伙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2、根据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北京武岳峰亦合承诺如下:
自瑞芯微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