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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93:瑞芯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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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0-020
          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同意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9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65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953.8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702.11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15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四)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示同意。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瑞芯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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