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
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了解公司对于未来发展的规划和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的诉求。
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上述事宜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公司对事项的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现就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考虑到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增加河北市场份额及推进扬中市发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需求,其与江苏量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扬中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就上述内容展开合作并因此产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内容,其目的是帮助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内容,增加市场份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的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权根 刘华 蒋镇华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