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2-068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0.5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8,234.4502 万股的 0.533%。其中首次授予 267.27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6.07%;预留 43.2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3.9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英文名称:LBX Pharmacy Chain Joint Stock Company
注册资本:582,344,502 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 808 号
法定代表人:谢子龙
上市日期:2015 年 4 月 23 日
主营业务:药品零售和批发。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姓名 职务
谢子龙 董事长
李甄 董事
黄玕 董事
武滨 董事
郑嘉齐 董事
李炜 董事
黄伟德 独立董事
谢子期 独立董事
武连峰 独立董事
谭坚 监事会主席
饶浩 监事
罗群 职工监事
王黎 总裁
王坤 副总裁
李培 副总裁
江宇飞 副总裁
苏世用 副总裁
官文提 副总裁
胡健辉 副总裁
冯诗倪 董事会秘书
文杰锋 财务总监
(三)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5,695,664,147 13,966,699,240 11,663,176,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9,236,722 621,090,283 508,711,9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72,466,483 545,022,609 477,889,74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8,296,544 1,447,477,850 1,032,537,177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57,582,532 4,289,907,961 3,487,149,938
总资产 16,958,085,717 11,284,109,040 9,924,306,405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4 1.54 1.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4 1.52 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40 1.35 1.2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2 15.87 15.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3.27 13.80 14.64
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0.5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8,234.4502 万股的 0.533%。其中首次授予 267.27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6.07%;预留 43.2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3.93%,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董事会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321 人,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告日股本总额的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王黎 总裁 4.2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