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0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凌国际医疗”)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止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要求,基于此次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的发展策略、实际情况等原因,经审慎研究
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与华凌国际医疗签署了《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的主体
甲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协议的主要条款
(1)双方一致同意,公司与华凌国际医疗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签订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协议中除保密条款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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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争议解决条款之外,其他条款不再执行,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
(2)各方在此同意并承诺,本终止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相关审批、信息披露等事宜。
(3)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双方在《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本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凌国际医疗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
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此次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的发展策略、实际情况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策,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终止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基于此次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的发展策略、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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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后做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