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041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鉴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张林安、周正晖、姚明刚等 1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58,432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黄伟德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竞天公诚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19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
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取消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7,474 股。2020年 3 月 26 日已完成回购注销。
7、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股份上市的
议案》,同意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数量 595,086 股。2020 年 5 月 8 日该股份解锁上市。
8、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48,941 股。2020 年 8 月 12 日已
完成回购注销。
9、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股份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
解锁数量 61,045 股。2020 年 11 月 23 日该股份解锁上市。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价格及数量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鉴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张林安、周正晖、姚明刚等 1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58,432 股。
2、回购的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42 元(含税),同时每股转增股份 0.4 股。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0.59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6.64 元/股。
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回购总金额
序号 姓名
(股) (元/股) (元)
1 叶强 3,576 20.59 73,629.84
2 王晶 3,576 20.59 73,629.84
3 莫子林 1,926 20.59 39,656.34
4 李云英 1,926 20.59 39,656.34
5 马国忠 2,752 20.59 56,663.68
6 屈利红 3,576 20.59 73,629.84
7 陶玉平 3,576 20.59 73,629.84
8 唐亚彦 3,026 20.59 62,305.34
9 周春凤 3,576 20.59 73,629.84
10 田雅文 1,926 20.59 39,656.34
11 周正晖 4,402 20.59 90,637.18
12 张林安 22,010 20.59 453,185.90
13 姚明刚 2,584 26.64 68,837.76
合计 58,432 — 1,218,748.08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58,432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1,218,748.08元。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408,732,093股变更为408,673,661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46,834 -58,432 688,40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7,985,259 0 407,985,259
合计 408,732,093 -58,432 408,673,661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8,4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