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8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第一节 股东 ......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9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会 ...... 28
第一节 董事 ...... 28
第二节 董事会 ...... 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第七章 监事会 ...... 40
第一节 监事 ...... 40
第二节 监事会 ...... 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8
第一节 通知 ...... 48
第二节 公告 ...... 4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5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52
第十二章 附则 ...... 52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共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部(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公司党的组织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公司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
(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推动企业强化管理、开拓市场、转型升级、提高效益,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五)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群团组织发挥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服务人才成长。关心关爱人才,主动帮助引导,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培养和帮助各类人才快速成长,实现党员和人才双向培养。
(七)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
公司采取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583130113U。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755]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0 万股,于 2017 年 6 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YONGYUE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创业
园 5 幢,邮政编码:224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陆仟零柒拾贰万壹仟玖佰肆拾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科技,让生活永悦。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导航终端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于成立日向全体发起人发行 10,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起
人及认购股份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股份数(万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股)
1 傅文昌 3,000 27.777%
2 陈志山 2,491 23.064%
3 付文英 1,050 9.721%
4 王庆仁 910 8.425%
5 付水法 640 5.926%
福州市晋安区上润创业投
6 资中心(有限合伙) 600 5.556%
7 付秀珍 560 5.185%
8 骆洪宇 350 3.241%
9 黄晓栋 340 3.148%
10 骆瑞堂 210 1.944%
11 王焕连 180 1.667%
12 刘坚民 150 1.389%
13 王家彬 140 1.296%
14 朱水宝 15 0.139%
15 黄腾安 14 0.130%
16 徐伟达 10 0.093%
17 王清常 6 0.056%
18 秦丛生 6 0.056%
19 袁曙辉 6 0.056%
20 温奇山 6 0.056%
21 陈忠志 6 0.056%
22 吴雅瑜 6 0.056%
23 张思梨 6 0.056%
24 冯澜 5 0.046%
25 王河阳 5 0.046%
26 卢亮 5 0.046%
27 王聪良 5 0.046%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