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878 沪市 武进不锈


首页 公告 603878:武进不锈关于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资产的公告

603878:武进不锈关于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8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17-024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3,380万元向江苏先锋干燥工程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房屋土地及构筑物。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常州中瑞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出具常中瑞房估报字(2017)第(07)号报告书。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人民币3,380万元向江苏先锋干燥工程有限公司出售公司位于郑陆

镇施家巷村的房屋土地及构筑物(土地使用权面积 23356.10m2,有房产证房屋

建筑面积14190.38m2,无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1112.60m2,构筑物3项)。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双方暂未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履行后续手续。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本次交易未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江苏先锋干燥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K1205778X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天宁区郑陆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谢洪清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干燥设备工程设计、施工;干燥设备、制药设备、化工设备、食品机械、包装机械、仪器仪表、电器配件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先锋干燥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所有的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施家巷村的房屋土地及构筑物。具体为:1、《房屋所有权证》(常房权证武字第12004100号、常房权证武字第00833006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7687.31平方米,6503.07平方米。2、无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1112.60平方米。3、《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2013)第01610号),使用权面积23356.10平方米。4、构筑物3项。(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公司对此次拟转让的资产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本次拟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拟转让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常州中瑞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常中瑞房估报字(2017)第(07)号报告书。估价中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即所评估出的客观合理价格应该是在公开市场上最可能形成或成立的价格。估价对象为工业性质的房地产,所在区域工业类型房屋交易市场欠发达,本次评估最终选用成本法作为评估方法。经评估,在价值时点2017年4月12日的估价结果为人民币叁仟壹佰壹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正(¥31,178,600.00元)。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安排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双方暂未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履行后续手续。此次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有关事宜。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公司总体发展规划,该块土地无法满足公司发展使用需要,此次出售资产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此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完成上述资产交易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资产的处置损益进行账务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