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4 月 24 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审议程序
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短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