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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67 沪市 新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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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67:新化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4

603867:新化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行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 年 10 月 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新化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A股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新化股份关于公司 2020 年 A 股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12 月 11日 ,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
计划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92.00 万
份 。

  6、2021 年 12 月 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授予数量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以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7 日)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每 10
股转增 3 股。根据《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前的期权数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后的期权数
    行权期

                量 Q0(万份)  每股转增股本(股)  量 Q(万份)

第 一 个 行 权 期

(剩余未行权)              6.95                0.3            9.035

第二个行权期              93.00                0.3            120.9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调整前的行  2020 年度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后的行
                        权益分派

  行权期    权价格 P0                                      权价格 P
            (元/份)  每股现金分 每股现金分 每股转增股  (元/份)
                        红(元)  红(元)  本(股)

第一个行权

期(剩余未      26.89        0.45        0.5        0.3      19.95
行权期权)
第二个行权

期              26.89        0.45        0.5        0.3      19.95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0 年 A 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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