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3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公路智能养护技术应用开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 2021 年 10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66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541,600.00 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和承销费用合计 37,998,949.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2,542,650.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52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公高科(霸州)养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期间利息,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公高科(霸州)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7500000 活期存款 402.53
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奥运村支行 0723917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7500000 活期存款 64.96
份有限公司 北京奥运村支行 0724343
合计 467.49
经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专户中的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611,556.67 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际 自有资金实际
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公路智能养护技术 37,420.45 22,254.27 23,145.00 3,330.00
应用开发中心项目
说明: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净额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前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自建设工程启动以来,因配合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天气原因等影响了项目建设有效施工时间。此外,由于项目规划设计与建设施工涉及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环节众多,相关手续取得时间晚于预期,对项目建设进度也产生
了影响,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于原计划。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此后,受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延迟复工复产、限制物流和人员流动等疫情防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2020 年上半年,公司基本无法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待 2020 年 6 月疫情防控形势缓解后才逐步恢复正常施工。因此,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进度出现延迟。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延期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并已完成规划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 2021 年 10 月 31 日延
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具体说明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未在募投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现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1 年 10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如在此期间,公
司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将及时进行披露。
2、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程验收工作进度。
五、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投资概算为 37,420.45 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及其他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人员费用、铺底流动资
金,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3,145.00 万元,具体如下:
总投资估算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土地购置费 3,000.00 4,670.79
2 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 18,377.45 18,099.06
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0,903.00 375.15
4 人员费用 1,140.00 0
5 铺底流动资金 4,000.00 0
合计 37,420.45 23,145.00
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项目主要购置了 GPU、云平台服务器等,目前暂未投入使用。
由于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成本上涨等原因,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土地购置费、
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较原定计划增加较多。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土地购置费”
及“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两项实际投入 26,099.85 万元(含自有资金),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金额 8,663.00 万元。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 3,33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2,662.56 万元。为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投项目投资概算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一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原计划投入使用的 10,903.00 万元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不再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前期将使用公司现有设备进行生产经营,后续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投入。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度的实际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及部分实施方式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
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实施方式,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度的实际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