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8,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6%;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志荣先生的妹妹、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胡志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2,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9%。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因家庭资产规划,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9,500,000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 8.0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1%)公司股份给其妹妹、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志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恒益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益 3 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保持不变,为 36.19%。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关于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在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期间,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320 万股给胡志微女士的一致行
动人恒益 3 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300 万股给胡志微女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胡志荣 5%以上第一大 118,670,000 35.16% IPO 前取得:
股东 118,67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胡志荣 118,670,000 35.1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志微 3,500,000 1.04% 胡志荣、胡志微系兄妹关系
上海恒基浦业资 0 0% 与胡志微签署一致行动人协
产管理有限公司 议
—恒基恒益 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122,170,000 36.19%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交易减持数量过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累计变动超过公
司总股本 1%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总
减持数 减持 减持方 格区间 持股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金额
量(股) 比例 式 (元/ 数量 股比例
(元)
股) (股)
胡志荣 6,200,0 1.84% 2023/7/20 大宗交 21.97 137,11 112,4 33.32%
00 ~ 易 -22.30 7,630. 70,00
2023/7/21 3 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
后续进展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 胡志荣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金丰路
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7/20-2023/7/21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
(股) 比例
权益变动明细 大宗交易 2023/7/20- 人民币普 6,200,000 1.84%
2023/7/21 通股
合计 — — 6,200,000 1.84%
(二)权益变动情况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
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公司股份 6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4%。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减持
(股) 比例
胡志荣 2023 年 7 月 20 日 大宗交易 3,200,000 0.95%
(内部转让)
胡志荣 2023 年 7 月 21 日 大宗交易 3,000,000 0.89%
(内部转让)
合计 6,200,000 1.84%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胡志荣 无限售条 118,670,000 35.16% 112,470,000 33.32%
件流通股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志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恒益 3 号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胡志荣、胡 合计持有 122,170,000 36.19% 122,170,000 36.19%
志微、上海 股份
恒基浦业资
产管理有限 其中:无
公司-恒基 限售条件 122,170,000 36.19% 122,170,000 36.19%
恒益 3 号私 流通股
募证券投资
基金
备注:
1、其中胡志荣先生减持的 320 万股由大宗交易内部转让给其妹妹胡志微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恒益 3 号;减持的 300 万股由大宗交易内部转让给其妹妹胡志微
女士。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内部转让事项已披露有关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披露的《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