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荣股份”)监事会主席胡志微女士(以下或称“本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的妹妹、
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次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择机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哥哥胡志荣先生 950 万股公司股票(不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胡志微女士的告知函,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增持了公司股份 3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数量 950 万股(不含本次已增持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志微女士,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的妹妹、一致行动人。
(二)截至本公告日,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三)胡志微女士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过增持计划。
(四)胡志微女士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未曾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股东: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志微女士,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的妹妹、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
3、本次增持方式: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数量及比例:胡志微女士本次增持 3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拟增持股份的数量: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9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5、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7、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8、胡志微女士后续计划增持股份均来自其哥哥胡志荣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四、增持主体的承诺
1、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相关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该增持主体不减持公司股份。
2、在后续增持计划内增持的 950 万股公司股份,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不予转让。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本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胡志微女士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