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71.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22.2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749.5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5日全部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GZA20100号”《验资报告》,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3、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银行等金融机构就相关产品承诺保本,产品期限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募投项目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四通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