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6 月 9 日,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7 号)核准,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3,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73 元,募集资金总额 257,718,2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40,222,3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7,495,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 XYZH/2015GZA20100 的《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22,671.82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922.2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749.59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434.5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838.4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153.4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00.00 万
元、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1,974.36 万元、新建年产日用陶瓷 2,000 万件建
设项目 9,717.57 万元、新建年产卫生陶瓷 80 万件建设项目 9,057.66 万元已分别
从专项银行账户中扣除 652.93 万元、0.00 万元、6,295.05 万元、9,486.60 万元。
项目结项或终止后,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838.46 万元,剩余资金 7,153.47 万元转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已经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已进行注销,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6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20 年 1 月,公 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重新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 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金额单位: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支净 使用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 募集资金余额
额(累计) 金额(累计) 动资金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7315656670
公司潮州 10,000,000.00 317,676.71 6,529,320.00 3,788,356.71 0.00
69
分行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4400180869
19,743,600.00 2,535,453.91 0.00 22,279,053.91 0.00
潮州市分 9053024986
行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2004024029
有限公司 97,175,700.00 11,241,867.71 62,950,471.75 45,467,095.96 0.00
200033775
潮州分行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694508233 90,576,600.00 4,289,613.38 94,865,996.10 217.28 0.00
汕头分行
合计 — 217,495,900.00 18,384,611.71 164,345,787.85 71,534,723.86 0.00
说明:
(1)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2年8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
毕,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广东四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深圳旗舰店”和“广州形象店”的建设和投资,合计取消 2,510.37 万元的资金投入,该项目原预计总投资额为 4,000 万元,实际已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1,000 万元,现预计总投资额减少为 1,489.63 万元。同时变更“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原拟在潮州市枫溪区滨福路槐山岗路段,现公司所在地的 C 幢大楼进行建设,该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府国用(2012)第 02600 号”,现变更为在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片区B-06 进行建设,该地块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府国用(2012)第 02657 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就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事项都各自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现有“新建年产卫生陶瓷 80 万件建设项目”生产所需的基础上,分拆出“新建年产卫生陶
瓷 80 万件建设项目”部分厂房作为“新建年产日用瓷 2000 万件建设项目”中 1000
万件日用瓷产能的实施用地,变更前后项目建设用地均为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
东埔片区 B-03 地块,2012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取得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潮府国
用(2012)第 02659 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就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都各自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年产卫生陶瓷 80 万件的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广东四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建年产日用陶瓷 2,000 万件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上述项目结项或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7,003.8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就上述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都各自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四通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