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合同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3766426.00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550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无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的签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2017-041),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四通大厦”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现有潮州市火车站区南片 B11-2宗地的旧厂房进行“三旧改造”,建设“四通大厦”,用于公司办公及科研、产品展示。2017年8月11日,公司与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签署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四通大厦
2、工程地点:潮州市枫溪区火车站区南片B11-2
3、工程内容:项目主体建筑一幢16层。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1224.02平方米
5、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6、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5100-30-03-004421)
7、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9月5日;法定代表人:张淳;注册资本:10350 万元人民币;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春荣路91号(1、3、4、5、6 层)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古建筑维修保护(具体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具体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经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销售:建筑材料,河沙;房屋租赁,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属下分支机构经营)。
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金额:总价为人民币63766426.00元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进场时先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备料款,以后按一个月为一个付款期,即在次月15日前,按上个月完成工程量(经业主及监理确认)的80%。
支付工程款。备料款在每期支付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除,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至工程款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期满一次性结算付清。(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号转账。
3、履行地点:潮州市枫溪区火车站区南片B11-2。
4、履行期限:合同总工期总日历天数550天。
5、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6、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产生争议时:(1)请潮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调解;(2)向潮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8、合同签署时间:2017年8月11日
9、签署地点:广东潮州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净利润不构成影响。
(二)本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三)本合同项目为公司自身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办公场地等的开拓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