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1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本次投资额度生效后,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相应失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299,930,822.35 4,362,105,944.27
负债总额 1,888,068,684.76 1,906,710,429.97
净资产 2,411,862,137.59 2,455,395,514.30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534,664.82 321,883,478.83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当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26,392.77 万元,本次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3.74%,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