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 201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如下调整: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
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3、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向 10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78.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44 元/股。公司独立
再次进行了核实。
4、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5年 8 月 29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 万元变更为 12,378.50 万元。
5、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78.1 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109 人。
6、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16 年 6 月 24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1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2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63),本次股票回购涉及 109 名激励对象,其中离职的激励对象 4 人,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 万股;解锁条件未达到要求的激励对象 105 人,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1 万股,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因故暂时无法处理回购事宜,其应予回购的 0.4 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回购。
上述限制性股票 77.7 万股已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 123,785,000 元减少为 123,008,000 元。
8、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451.2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14.87 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62.25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10.10 元,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3.6 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1 人。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7 年4 月 14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11、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162.2625 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105 人。
12、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43),本次股票回购涉及 1 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 3.6 万股已于 2017 年 6 月 2 日予以
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85,134,500 元减少为 185,098,500 元。
13、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51),本次股票回购涉及 105 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2.2625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 162.2625 万股已于 2017
年 8 月 8 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85,098,500 元减少为
183,475,875 元。
14、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547.2225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8.21 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8.4350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5.56 元,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2.97 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2 人。
16、2017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本次股票回购涉及 2 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7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 2.97 万股已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30,256,575 元减少为 330,226,875元。
17、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281.0025 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102 人。
18、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385.9245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6.29 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58.2660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4.26 元,每一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
19、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5.2650 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2 人。
20、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1.0530 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1 人。
21、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18),本次股票回购涉及 102 名激励对象,对应予以回购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5.3033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 365.3033 万股已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29,294,938 元减少为
425,641,905 元。
22、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437.8725 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99 人。
23、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确认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由 5.2650 万股调整为 6.8445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经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确认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由 1.0530 万股调整为
1.3689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确认
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由 437.8725 万股调整为 569.2342 万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总数量为 577.4476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针对离职人员的回购价格为 4.82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3.26 元/股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按如下方式进行调整:
(1)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i.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₀×(1+n)
其中:Q₀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过以上调整后,公司于 201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