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10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鉴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环境、公司自身及收购标的公司自身情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反复沟通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后续事项安排
根据公司公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59亿元收购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翼智能”)
70%的股权,并于2018年1月18日签订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玉良、黄维荣、邵静涛、周鹿、徐智能、南大星、胡志强、荣海杰、广州海宜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余剑关于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及支付条款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持有赛翼智能70%的股权,共支付股权转让款6,000万元,并对赛翼智能增资1,400万元,累计投入7,400万元。
目前,公司已与赛翼智能其他股东签订了《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之协议书》终止了《股权收购协议》中双方的相关义务与责任,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了回售协议,回售价格为7,400万元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环境、公司自身及收购标的公司自身情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慎重研究,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