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柯利达”)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98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条件、网上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初步询价、定价及配售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证发[2014]3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3、柯利达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2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
阅读2015年2月10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柯利达”,股票代码为“60382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82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2月6日(T-3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17.20元/股,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1.50倍,对应的2014年(经审阅财务数据)摊薄后市盈率为22.93倍,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7.79倍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24.13倍。
4、主承销商已对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截至到本公告刊登日,本次发行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均符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若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不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
承销商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
5、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6、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发行价格17.20元/股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并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以最后一次为准。每个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笔,其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1,800万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T-1日)9:30-15:00及2015年2月11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申购平台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网下申购简称为“柯利达”,申购代码为“603828”,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及时、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7、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发行价格17.20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柯利申购”,申购代码为“732828”。
8、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15年2月4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9、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5年2月11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
读本公告“三、(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11、初步询价及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如出现《初步询价公告》“二、初步询价安排(三)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处理”中规定的情形,则主承销商会将网下投资者的具体违规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按规定处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12、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2月13日(T+2日)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3、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
(1)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重新启动发行。
14、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2月2日(T-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初步询价公告》和《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
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柯利达 指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结算平台
主承销商 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次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
本次发行 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
初始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
网下发行 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
行数量)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初始发行1,200
网上发行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
有效报价 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按照确定的定价原则,将
报价最高的部分按照不低于10%的拟申购总量剔除
后,根据剩余报价确定的所有可参与申购的全部报价
T日/网上申购日 指2015年2月11日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