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福建福州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
第三章 股 份...... -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第一节 股东......- 8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第五章 董事会...... - 27 -
第一节 董 事......- 27 -
第二节 董事会......- 30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第一节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35 -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37 -
第七章 监事会...... - 39 -
第一节 监事......- 39 -
第二节 监事会......- 40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2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2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5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5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5 -
第一节 通知......- 45 -
第二节 公告......- 46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6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6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7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9 -
第十二章 附 则...... - 49 -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福建坤彩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078216907X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于2017年 4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Kuncai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州市元洪投资区(城头)
公司邮编:35031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80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专业、经纬全球、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益、为社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珠光材料、云母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本企业产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除外;研发、生产和销售磷酸铁锂、钛酸锂等锂电池正负极材料及以石墨烯等材料予以改性的终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68,000,000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
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1 谢秉昆 176,217,952 65.2659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2 谢 超 31,553,182 11.6864
3 尤素芳 15,893,182 5.8864
4 邓巧蓉 12,272,727 4.5455
5 谢 良 12,272,727 4.5455
6 榕坤投资(福建)有限公司 12,272,727 4.5455
7 蔡志明 1,350,000 0.5000
8 谢秉启 1,227,273 0.4545
9 陈 伟 981,818 0.3636
10 林帮浩 736,364 0.2727
11 姜世泉 736,364 0.2727
12 邓玉红 613,636 0.2273
13 刘发平 613,636 0.2273
14 王怀雁 613,636 0.2273
15 刘荣锋 490,909 0.1818
16 谢作标 270,000 0.1000
17 许益成 184,091 0.0682
18 丁家国 184,091 0.0682
19 张才元 165,682 0.0614
20 谢作军 135,000 0.0500
21 茅颖 135,000 0.0500
22 沈燕英 122,727 0.0455
23 解朝朋 122,727 0.0455
24 邓碧容 122,727 0.0455
25 邱永居 61,364 0.0227
26 陈显净 61,364 0.0227
27 张泉 61,364 0.0227
28 陈平 61,364 0.0227
29 刘红平 61,364 0.0227
30 费明 61,364 0.0227
31 陈继威 61,364 0.0227
32 刘刚 49,091 0.0182
33 夏正国 30,682 0.0114
34 陈厚进 30,682 0.0114
35 吴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