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1-051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价格:原 7.12 元/股调整为 6.87 元/股。
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25,200 股。
6、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总股本 317,725,200 股为基数进行了现金红
利发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2021-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P=Po-V=7.12-0.25=6.87 元/股。其中:Po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
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7.12 元/股调整为 6.87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 7.12 元/股调整为 6.87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7.12 元/股调整为 6.87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
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