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2 月 23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1,5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9.82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78.34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5%
实际回购金额 1,000.8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63 元/股~13.52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7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公司回购方案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经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0.0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2 元/股。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83,4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52 元/股,最低价为 10.63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8,303.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达到回购方案金额下限。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情况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073,000 14.35 15,073,000 14.3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9,942,000 85.65 89,942,000 85.6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783,400 0.75
股份总数 105,015,000 100 105,015,000 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783,4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配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
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
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