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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13 沪市 原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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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13:原尚股份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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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甲方”)与百世物流 (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世物流”或“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百世物
 流租赁原尚股份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 33 号的 1 号厂房及办公楼二楼(以
 下简称“租赁物业”),计租面积分别为 6391 ㎡、540 ㎡,合同期限分别为 2021 年
 08 月 16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6 日
 止,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 5 年。其中,厂房租金为 32.1101 元
 /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 4.7170 元/平方米/月;办公楼租金为 36.69725 元/平方米
 /月,物业管理费 9.43396 元/平方米/月;厂房及办公楼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每三 年递增 10%。以上价格为未含税价,厂房及办公楼合同十年租期总金额约为 3,517.12 万元(不含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租赁时间较长,存在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

  2、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1年0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订<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签订相关合同。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租赁物业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 33 号。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  所:广州市黄埔区联达路 14 号 3 栋 101 房

  法定代表人:邓谷英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4 月 2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关系说明: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签署
《租赁合同》,约定百世物流租赁原尚股份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 33 号的 2
号厂房,计租面积为 6935 ㎡,合同期限为 2021 年 0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 5 年。厂房租金为 32.1101 元/
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 4.7170 元/平方米/月;厂房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每三年递增 10%。以上价格为未含税价,该合同十年租期总金额约为 3,451.22 万元(不含税)。

  除此之外,百世物流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合同总金额约为 3,517.12 万元(不含税),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的租赁合同累计金额为 6,968.34 万元(不含税),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租赁合同》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租
赁收入。

  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租赁时间较长,存在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

  2、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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