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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13 沪市 原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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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13:原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5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以下简称“《发行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1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10.1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G54)。截至2017年8月1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63倍。

     由于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22日和2017年8月29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2017年8月15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7年9月5日,

原定于2017年8月16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7年9月6

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招股说明书》《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投资风险

    2017年8月15日   特别公告(第一次)》

    2017年8月22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7年8月29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7年9月4日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7年9月5日   网上路演

          日期                                 发行安排

          T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2017年9月6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T+1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17年9月7日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2017年9月8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7年9月12日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重要提示

     1、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7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7]144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

为新股。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原尚股份”,股票代码为“60381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81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民生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2,207万股,全部为新股。本次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为 1,324.2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882.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8月11日完成。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17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

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10.17/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2,445.19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3,410.14万元后,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035.05万

元,不高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额19,035.05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8月8日在《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9月6日(T日),每

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9月6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一“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10.17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300万股。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9月6日(T日)09:30-11:30、

13:00-15:00。

     ②2017年9月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2017年9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

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9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