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豪能股份
股票代码:603809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向朝东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向星星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向朝明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徐应超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5:杜庭强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股份变动性质: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豪能股份中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解除协议有关情况...... 9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一、备查文件...... 10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豪能股份、公司 指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徐应超、杜庭强
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徐应超、杜庭强签订《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导致
的权益变动
《一致行动协议》 指 《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
《解除协议》 指 《关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向朝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2111950********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 288 号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向星星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211198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 288 号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向朝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2111959********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 288 号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4:徐应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211198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 288 号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 5:杜庭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203021973********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 288 号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向朝东与向星星为父女关系、向朝东与向朝明为兄弟关系、向朝东与徐应超为舅甥关系、向朝东与杜庭强为舅甥关系。
2017 年 9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徐应超、杜庭强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各方约定行使豪能股份重大事项股东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并对其实施共同控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一致行动协议》期间均完全遵守了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行为,亦不存在未结及潜在纠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2021 年 11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徐应超、杜
庭强签署《解除协议》,同意徐应超、杜庭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568,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4%,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向朝东 54,880,000 18.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徐应超 20,854,400 6.8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向星星 20,442,800 6.7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杜庭强 14,415,660 4.7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向朝明 10,976,000 3.6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121,568,860 40.14% /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应超、杜庭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股份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变更为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其所持公司的股份仍合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29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9%,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向朝东 54,880,000 18.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向星星 20,442,800 6.7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向朝明 10,976,000 3.6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86,298,800 28.49% /
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应超、杜庭强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解除协议有关情况
2021 年 11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解除协议》,同意徐应超、杜庭
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徐应超、杜庭强解除与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下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再与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仍继续履行《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不因徐应超、杜庭强的解除而终止,即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仍为一致行动人和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徐应超、杜庭强不再享有《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义务,基于该协议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及所承担的义务均告终结。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向朝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徐应超、杜庭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向朝东、向星星、向朝明。向朝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星星、向朝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29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9%,向朝东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关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豪能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向朝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