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
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建昆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大洋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0 年公司收购了两家公司,审计范围较 2019 年有所增加,经双方磋商,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
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议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多年来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经营情况比较了解。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