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公告编号:2018-011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116,259.95 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1,844,938.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84,493.8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19,565,460.27 元,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366,225,904.92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17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拟定公司 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6,67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59,585,904.9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49,338,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49,338,000元,不送红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应的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17年年报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确认和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的合理预计。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的子议案《公司
与重庆兴富吉实业有限公司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的子议案《公司
与豪能贺尔碧格传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向朝东、徐应超、向朝明、张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控审计机构,授权经营层参照市场价格与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