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1-043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开元”)持有公司股份21,05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所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
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前述公告日起,海通开元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海通开元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31,6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4,210,555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8,421,111 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收到公司股东海通开元发来的《股份减持通知》,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海通开元 5%以下股东 21,052,700 4.99998% IPO 前取得:21,052,7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海通开元 11,047,300 2.62% 2019/12/3~2020/2/10 12.00-13.80 2019 年 10 月 25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因
(股) 比例 价格区间 来源
海通开元 不超过: 不超过:3.00%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210,555股 2021/9/29 ~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经营
12,631,66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421,111股 2021/12/29 需要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海通开元作出如下承诺:
1、自愿锁定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海通开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意向
(1)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其实施减持且其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其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海通开元所持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海通开元减持行为是根据其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该股东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该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