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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7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
00 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
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 9 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志邦家居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2,0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公司总股本由 436,547,813 股减少至 436,505,813 股,注册资本由 436,547,813
元变更为 436,505,813 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前述证券变更登记。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依法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拟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