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6 月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A 股)5,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0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5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7,900,000.00 元(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69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全部到
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 号”验资报告。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 233,626,429.49 元,
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25,495,031.88 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24,171.64 元,首发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64,534,430.75 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120 万股新股。公
司本次实际发行 A 股股票 26,143,79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5.3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99,999,98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930,324.16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94,069,662.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到账,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68 号”《验资报告》。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4,966,153.23 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1,172,071.53 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2,628.79 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272,952.3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17 年 4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
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 年 6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营销网络升
级项目”变更为“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2024 年 6 月 30 日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50701040007979 64,398,546.83
无锡锡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3026429209999959 99,278.73
无锡锡山支行 江苏新日电动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0650701040006666 36,605.19
无锡锡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50701040006799 0.00
无锡锡山支行
合 计 64,534,430.75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天
津新日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东新日机电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
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024 年 6 月 30 日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锡山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 1103026419200674144 157,260.94
支行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无锡锡山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 32050161900009888888 114,769.22
支行 公司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 天津新日电动车科技有限 122913419610601 416.83
公司
苏州银行无锡分行 广东新日机电有限公司 51561900001388 505.36
合 计 272,952.35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附表 2。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3。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首发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324,686,987.4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
(2023)01435 号】。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
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