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19,862,119.59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4,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2,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62.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