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 威龙 公告编号:2021-00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0106-02 号)及江苏省镇江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
行通知书》((2020)苏 11 执 64 号),公司原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持有的无限售
流通股 62,641,715 股股票被司法划转。
一、 本次股权被司法划转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司法划 占公司总 受让人 划转日期
股 份 数 量 股本
(股)
王珍海 否 62,641,715 18.81% 于是资本管 2021 年 1
理(深圳) 月 6 日
有限公司—
于是鑫诚一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本次司法划转前,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王珍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184,1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2,641,7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1%;王珍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42,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
二、 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原因
公司原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62,641,715 股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被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取得(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 2020-076 号公告、2020-066 号
公告)。根据镇江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 苏 11 执 64 号),将王珍
海持有的公司股份 62,641,715 股扣划至于是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股份被司法划转事项将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珍海先生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2、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