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19-059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048)》,并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2018-058)》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2018-060)》,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2018-06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06)》,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19-011)》,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4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4.7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48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1,378,926.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19-031)》。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鉴于受到多重因素影响,近期
鉴于受到多重因素影响,近期
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
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
股价已经不能反映公司的真正
股价已经不能反映公司的真正
价值。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
价值。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
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
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同
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同
时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前
时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的认可,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
计划。同时,为了进一步提供
计划。同时,为了进一步提供
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回购的
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
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
计划的股份来源。若未能在股
源。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
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
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则
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
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
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
法律法规决定。
定。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稿)》。
三、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回购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10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事宜。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