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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76 沪市 永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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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76:永安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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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776 证券简称: 永安行 公告编号: 2018-015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
16: :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董
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 人, 亲自出席董事人数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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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五)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了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
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提议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9,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67,200,000.00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8,400,000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加至 134,400,000 股。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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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并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18-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未披露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
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 2015 年 12 月修订)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
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
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十一)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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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010)》。
(十二)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第四十一条 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六)公司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
下流程: ( 1) 董事会办公室制定信息披露文件;( 2)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
核;( 3)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发;( 4) 在中国证监会制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5) 董事会办公室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管。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
外发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公司的重
大信息。
第六十一条 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
谈沟通,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由公司证券部安排,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陪同、接待,合理、妥
善地安排参观过程,并由专人回答问题、记录沟通内容。特定对象就保密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所签
署的承诺书及相关记录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
公司发现特定对象相关稿件中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
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泄漏该信息。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
行投资者关系活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等工作,档案文件
内容至少记载投资者关系活动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建议、 意见等。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十三)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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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孙继胜先生回避表决与小吃店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陶安平先生、朱超先生回避表
决与低碳科技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并获表决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2018-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
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现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 永安
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18-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7 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及《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 30 号),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
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公司设置了新的财务科目和对
账务进行上述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调整,不影响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
及之前年度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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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