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收到贵司发来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经自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易伟华
2024 年 3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之签章页)
易伟华 (签字)
本人已确定《关于股票父易 异常波动征询函》 相关内容,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