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有媒体发布“是否已掌控核心资产沃格光电 2.58 亿并购突曝物权纠纷,
尽调也遭质疑”等报道,其中提及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沃格光电”)收购东莞市尚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莞尚裕”或“标的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时,是否知晓相关纠纷,公
司是否已真实掌控这些物业。担保方王映齐是否具有相应的债务履约能力。
经核实,公司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时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名下
资产权属进行全面充分的尽职调查;公司合法合规履行完成收购事宜;公司
已实际控制所收购的标的公司物业;王映齐有相应的债务担保能力,且王映
齐是否有债务履约能力并不影响所收购标的公司物业的正常处分和使用。
一、媒体报道简述
沃格光电于近期关注到有媒体发布“是否已掌控核心资产沃格光电 2.58 亿并购突曝物权纠纷,尽调也遭质疑”等报道,其中提及公司收购东莞尚裕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时,是否知晓相关纠纷,公司是否已真实掌控这些房产和土地,担保方王映齐是否具有相应的债务履约能力。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相关情况,公司关注到媒体报道后进行了认真核实,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说明
针对报道中提及的问题,澄清如下:
(一)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过程中,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名下资产权属进行了全面调查,公司已充分尽到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注意义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东莞市尚裕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收购目的主要在于实现公司产品及业务转型升级,扩大管理及研发团队,并进一步提升与现有客户及终端客户的沟通效率。
公司在本次收购中,聘请了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的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股权及相关资产的产权等情况进行了充分调查,并发表了专业法律意见。同时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专业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公司及相关资产进行审计与评估。
在本次收购中,对王映齐本人的个人征信进行了充分调查,并且,公司与转让方东莞市尚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合通顺商贸有限公司及担保方王映齐签署《股权及资产收购协议》时,明确约定“王映齐女士作为尚盈实业公司、合通顺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愿以其本人和家庭所有财产为转让方履行本协议全部条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本次收购协议履行进展顺利,标的公司股权变更和标的公司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均已顺利完成,公司已实际接收和控制所收购的标的公司全部物业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东莞尚裕在按照协议约定缴纳了相关税费后,依法取得了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收购协议签订后,相应股份及资产权属变更以及所涉物业交付,均按照协议约定顺利进行。沃格光电作为善意收购方,收购程序合法合规,受到法律保护。
该物业经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的见证下,已全面接收和完成交付,公司已正常使用该物业。公司已实际控制所收购全部物业。
(三)担保方王映齐具有相应的债务担保能力
公司在本次收购中,对担保方王映齐本人的个人征信进行了充分调查,其个人资产足以覆盖此次所担保金额,不存在媒体所质疑的王映齐本人不具备担保能力,并且明确约定“王映齐女士作为尚盈实业公司、合通顺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愿以其本人和家庭所有财产为转让方履行本协议全部条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作为善意第三人已合法取得所收购物业,王映齐是否有债务履约能力并不影响该物业的正常处分和使用。
综上,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收购过程合法合规;公司已实际控制所收购的物业;公司已充分履行了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注意义务,并且要求具有担保能力和履约能力的担保方承担相关保证责任。
三、其他提示
针对公司及东莞尚裕公司目前所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司将积极应对,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